華信電子週報

<不動產行情、不動產估價、不動產法規類>

週報主題:

10分鐘搞懂不動產面積單位與換算(下篇)

前言:上一期之電子週報特別針對臺灣、大陸、香港地區之不動產(大陸多稱為「房地產」、香港多稱為「地產」)面積單位與換算做介紹,本期則整理出相關單位換算表,並加入歐、美之英畝(acre)、美畝(acer)做比較,最後再舉相關案例說明換算方式,惟如有錯誤或遺漏之處,仍尚請不吝指正,謝謝! 

面積單位換算表:

    

茲將前期電子週報介紹之重要面積單位之相互關係整理如下列二面積單位換算表:

此外,由上期之電子週報可知,

1町=10段=100日畝=3,000

1 = 10 = 2,934坪

 

面積換算案例說明

範例一:

依照土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直轄市或縣 () 政府對於私有土地,得斟酌地方情形,按土地種類及性質,分別限制個人或團體所有土地面積之最高額。於土地法施行法第七條規定則規定,依土地法第二十八條限制土地面積最高額之標準,應分別宅地、農地、興辦事業等用地。宅地以十畝為限。試問其所謂之十畝約等於多少坪?

解答:

土地法施行法第七條所定義之十畝,為十市畝,由上期之電子之報及前述面積單位換算表可知,1市畝=201.667,故10市畝=2016.67坪。

此一項規定係土地法施行法於民國35年修訂時所制訂,主要施行地區在中國大陸,依當時時空背景,應屬適用,惟若依臺灣現況而言,面積似乎過大。

範例二:

依照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二五公頃者,不得分割。請問,試問其所謂○.二五公頃等於多少坪?

解答:

由前述面積單位換算表可知,1公頃=3,025坪,故0.25公頃=756.25坪。

 

範例三:

小張因工作關係,由臺灣被派遣至香港中環工作。其為覓得合適處所,遂上網搜尋適合之樓宇,其中一則網路出售標的相關資料如下:中環士丹頓街大樓兩房住家,建築面積1,200平方呎,售價港幣$1,600萬。試問,該標的建築面積約等於多少坪?

解答:

由前述面積單位換算表可知,1平方呎=0.0281坪,故1,200平方呎=33.72坪。

 

結論

    

以上二期電子週報便是有關臺灣、大陸、香港地區之不動產(大陸多稱為「房地產」、香港多稱為「地產」)面積單位與換算之及相關面積單位換算表與範例之介紹,相信讀者看完後,對於不動產面積換算已相當熟悉。由上述之介紹可知,若去購屋時,屋主或不動產經紀人員向您分析房屋坪數大小時,若是以「1平方公尺等於0.3025坪」計算,則算出來之坪數是正確的,若是以「1坪等於3.3058平方公尺計算」,則會產生誤差,因為「1坪等於3.3058平方公尺」是由「1平方公尺等於0.3025坪」反推回來的,其精確之數值應為「1坪等於3.30578512......坪」,在面積小時,以「1坪等於3.3058平方公尺計算」產生之誤差或許不大,但面積大實務差異會跟著加大,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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