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信電子週報 <不動產行情、不動產估價、不動產法規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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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續上期工業化之污染類別,對於類別進行定義說明,本期主要分享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查詢的方式,以及整治場址與控制場址之管制機制,惟如有錯誤或遺漏之處,仍尚請不吝指正,謝謝!
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可以縣市別、時間、污染物等進行查詢,如下圖1,透過查詢右側列表將顯示解除場址、控制場址、整治場址等資訊。 如點選右側任一場址,部分場址會詳列基本資料與污染汙分析資料等(圖2),也可透過右側列表下載相關檔案進行確認,網址如下: https://sgw.epa.gov.tw/ContaminatedSitesMap/Default.aspx。
關於查詢地號是否有污染情事,可透往電子謄本或至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皆需付費),經其他登記事項會註記該地號是否為污染管制區與控制場址/整治場址等事宜(圖3),需注意的是一旦該地號污染情形已解除,謄本將會塗銷,但前述整治網站查詢,仍可查詢到解除污染之場址。
續上期介紹控制場址與整治場址定義如下所述: 1.污染控制場址:指土壤污染或地下水污染來源明確之場址,其污染物非自然環境存在經沖刷、流布、沉積、引灌,致該污染物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 2.污染整治場址:指污染控制場址經初步評估,有嚴重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而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公告者。 目前環保機關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管制作業流程(圖4),概分為三個階段1.調查查證、2.控制整治、3.解除管制,如下圖配合定義,可以發現一旦列為控制場址,如評估嚴重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將公告為整治場址,以較著名的例子: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其整治場址且到目前為止尚未解除公告管制。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變相關專案調查,污染場址類型,目前主要分成1.農地類、2.非法棄置場類、3.工廠類、4.加油站類、5.儲槽、6.其他污染類型。 如圖5確認其污染狀態後(土壤/地下水)進行分類,評估是否公告全廠區所有地號或是部分地號進行管制,另外地下水分為兩類,因第一類(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之地下水)為飲用水,相較於第二類(第一類以外之地下水),其監測標準值較低,差距為5~10倍左右(圖6)。 如圖7各類型場址污染發生頻率以工廠類型之數量最多,於182處獨立場址中有54處為工廠類型,佔全部場址數量30 %,可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來源主要仍因工廠污染所致;其他類型39處,佔全部場址數量21 %,包括輸油管漏油、意外事故及不明原因污染等,非法棄置場址38處,佔全部場址數量之20 %,顯示廢棄物非法清理棄置問題仍存在;農地31處、加油站16處及儲槽4處,其中加油站場址數量比工廠要少,應與環保署近幾年持續進行大規模加油站查證工作有關,各類型場址分佈比例如下圖所示。
受污染土壤或地下水可能經由飲用、皮膚接觸、有害物質逸散至空氣中、食用受汙染之生物與農作物,將對身體健康產生危害,而買賣不動產也可能因污染土壤或地下水導致地價下跌,產生污名化之損害風險(即使解除污染塗銷謄本,只要細心查詢依舊會詳列於土壤或地下水整治網內),本期透過分享查詢方式,提供讀者避免購買污染土地或擔心居住週邊土壤與地下水影響。
以上資料來源參考:
1.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 https://sgw.epa.gov.tw/ContaminatedSitesMap/Default.aspx。 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https://sgw.epa.gov.tw/public/prevent/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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