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信電子月報 <不動產行情、不動產估價、不動產法規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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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於2019年6月20日正式核定,符合資格者婚育家庭每月補貼最高5000元,單身每個月最高補助4000元,希望能協助單身青年及婚育家庭減輕租屋負擔。和過往的「住宅補貼方案之租金補貼」相較,此方案放寬了申請資格限制,從每人每月所得須在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放寬至2.5倍以下,補貼期間最長1年。2020年根據2019年試辦結果調整補助方案,故本期將回顧2019試辦之制度並整理新制調整方向,如有錯誤或遺漏之處,尚請不吝指正,謝謝!
(一) 單身青年:20至40歲之未婚、離婚或喪偶者,且未育有子女(戶籍內亦無直系親屬)。 (二) 新婚家庭:於申請日前2年內結婚之家庭。 (三) 育兒家庭:育有未滿20歲之子女(含胎兒)之家庭。
² 租客補貼 租金補貼計畫,戶數預計為6萬5,963戶。依照不同地區,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分別是台北市5,000元;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4,000元;臺南市、高雄市3,200元;臺灣省(不含新竹市、新竹縣)、金門縣、連江縣3,000元,補貼期限最長12個月。 註:單身青年補貼金額係以新婚育兒家庭補貼金額打8折,並減少為3個級距。 租金補貼並不是越早申請,就越有機會喔!因為補助資源有限,租金補助採「評點制度」,換句話說,會按照申請者的資格評點,依照點數由高至低的排序獲取補貼。舉例來說,如果申請人具有「重度身心障礙者」資格,評點則可以加7分。而若申請人曾購置政府興建之政策性住宅,或曾接受政府住宅補貼,則扣1分。詳細加減分項,可以參考「租金補貼評點基準表」。 ² 房東補貼(公益出租人) 過去常有民眾反應因房東考量課稅問題,無法申請租金補貼,政府現在已修法,使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3項稅賦優惠,如有空餘屋之屋主,可考量將住宅出租給租金補貼的民眾,也能夠安心出租、合法節稅。住宅法第3條規定公益出租人須為住宅所有權人,因此,租賃契約上所載出租人若非住宅所有權人,將無法認定為公益出租人。
行政院核定「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主要補助對象有3大族群,第一為20至40歲單身青年,第二是2年內新婚家庭,第三為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² 「單身」青年:20至40歲且戶籍內無配偶、直系親屬 根據「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說明」,補貼對象為20歲至40歲單身青年,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2.5倍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未婚、離婚或喪偶者。而單身青年的家庭成員定義為僅單身一人,戶籍內無配偶、直系親屬。 租屋補貼之單身青年資格: n 20至40歲之間 n 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2.5倍以下(如新北市每人每月收入需低於36665元,所得標準以租賃地為主) n 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 n 家庭成員定義:1.戶籍內僅一人2.無配偶3.無直系親屬(父母、子女)戶籍內若有父母、兄弟姊妹,可申請「同址分戶」 n 戶籍地限制:1.有工作者租屋地與戶籍地可不同(需附就業證明)2.無就業者需相同。 ² 新婚育兒家庭:2年內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且無自有住宅 新婚育兒家庭的租屋補助資格可分為「新婚」與「育兒」兩部分,首要條件為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2.5倍以下,且無自有住宅。新婚家庭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與配偶,因此就算雙方父母有房地產,只要申請人及配偶無自有住宅,即符合申請資格。而育兒家庭條件為育有「未成年子女」,每人每月所得平均也將子女列入,因此若夫妻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則所得以3人平均,而非2人。 租屋補貼之新婚家庭資格: n 新婚2年內 n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2.5倍以下 n 家庭成員定義:申請人與配偶(雙方家屬不算家庭成員) n 戶籍地限制:戶籍地與租屋處同一直轄市、縣市(不需同地址) n 需有租屋契約 補貼之育兒家庭資格: n 育有未成年(未滿20歲)子女(含胎兒) n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2.5倍以下 n 家庭成員定義:申請人與配偶(雙方家屬不算家庭成員) n 戶籍地限制:戶籍地與租屋處同一直轄市、縣市(不需同地址) n 需有租屋契約 ² 所得標準如何計算? 例如:以108年報稅的107年度淨所得為主 n 單身青年以「平均每月所得計算」公式:年所得/12個月=平均每月所得 n 婚育家庭以「平均每人每月所得計算」公式:年所得/12個月/家庭成員人數=平均每人每月所得 申請資格較為複雜,因此政府也提供相關資格檢核表,民眾可自行上此網站查看自己符不符合資格!
l 戶口名簿影本 or 家庭成員身分證影本 l 租賃契約影本 l 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l 一個月內的在職工作證明(單身且非設籍在當地的申請者) l 提供建物使用文件一份(五選一) 1. 租賃住宅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2. 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3. 測量成果圖影本 4. 合法租屋證明 5. 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建物登記謄本 l 其他證明文件(用以加分,例如重大傷病證明、新婚家庭證明、獨居老人證明等等)
l 資格納入20至40歲單身青年(與2019年同) l 放寬所得標準,最低生活費1.5倍改為2.5倍(與2019年同) l 放寬設籍限制,租屋與戶籍地不需同縣市(以租屋事實為認定依據) l 申請時間改為每年2次(確切時間尚未公布) l 名額從每年6萬戶擴大至12萬戶
目前2019年試辦租金補貼已有6萬多戶受惠,政府這項補助新制一推出,看似減輕租屋族不少負擔,但其實租屋族都了解,許多房東為了逃漏稅,要求房客不能拿租金扣抵所得稅,以換取租金減免,而配合新制,若房客為了三、四千的補助去申請租金補貼,一旦國稅局找上房東,課稅加重,房東不買單,租客就得被迫搬遷。很多民眾抱怨這項補助政策,是看得到吃不到,礙於房東的「不願意」,房客就得另求出入,再找更便宜的房子,但相對就必須降低租屋品質。租屋補助反應兩極化,就得看房東接不接受,若不接受,房客也以因未領到租金補貼、所得稅不能扣抵等理由和房東議價。或許政府也得再思考如何才能更貼近現實情況,以上內容供讀者參考。 以上資料來源參考: 1. 2019單身青年、家庭租屋補助懶人包:申請條件資格、各縣市補助金額、最高每年60000元 2. 2020單身青年、家庭租屋補助新制整理:資格條件、線上申請流程、各縣市受理單位 6. 租屋補助5000元,免出門就能申請!育兒族、小資族都有補貼,不是低收入戶也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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